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:
为切实加强辽宁省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,更好地发挥各类平台支撑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,根据省科技厅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省级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度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对象
(一)评价口径:评估数据采集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
(二)评估范围:截止2022年12月31日,处于运行期的辽宁省重点实验室、省级技术创新中心(参见2023年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录)。其中:2022年度...